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综合 >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2024.04.18 综合 1675人浏览举报
解析
1.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适用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2.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王玉婷

四川冰聚律师事务所

王玉婷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2656

    精选解答
  • 13221329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