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是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提供系列的人事管理服务。既负责保管人事关系档案,办理转正定级,考评技术职 称、调整档案工资,核定工龄,认证身份,考学政审,接转党团组织关系。
当事人是由于实体法上的权益发生纠纷,或与特定的法律事实有直接关系而进入诉讼,并受法院裁判拘束的人,包括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行政诉讼当事人。
收取律师费在1000-3000之间。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如下:(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为1000-3000元、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为6%-5%,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为5%-4%,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为4%-3%,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为3%-2%,10000000元以上为2%-1%。
在个人手里保管超过2年就会变成死档。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可通过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所属机构进行保管。人事档案在个人手中保存或在无档案管理权单位保存的,应凭就业报到证先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补办有关手续。
留置权人享有的权利有,留置标的物以及优先受偿的权利,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且可以优先受偿。
以下病属于大病救助范围:1、当事人患的恶性肿瘤;2、当事人患的尿毒症导致的肾衰竭;3、当事人患的重症肝炎导致的肝硬化或急性肝坏死;4、当事人脑中风;5、当事人急性心肌梗塞;6、当事人患急性坏死性胰腺炎;7、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的其它疑难杂症。一、大病救助对象如下:1、农村五保对象;2、城镇三无人员,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扶养人的人员;3、城乡低保户;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6、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二、大病救助的申请材料如下: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或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总之,大病救助的范围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重症肝炎、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县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每年医疗费负担的其它疑难杂症。同时,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
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债权: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3、人身权:人身权,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与其生命和身份延续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4、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5、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承受死者个人所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
收到律师函后的处理方式主要是收到律师函的一方与发送律师函的一方进行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具有信息传递、心理底限预警等功能。根据功能不同,律师函主要分为:1.律师催告函。“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告”即将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2.律师询问函。主要用于了解、询问有关法律事项。3.律师答复函。是委托律师对特定的质询通过律师来答复的函。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本及复印件;户口簿原本及复印件;相片。其中复印件必须是A4规格,身份证是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是要复印户主页,和个人所在的那页。
物权包括自物权、他物权、准物权。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自物权(所有权)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他物权 (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