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发放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丧葬费的流程有:1、带上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你所提供的单据给你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2、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你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3、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4、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交社会保险了,原单位会去社会保险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社会保险就自动封停了。如果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会保险转移至外地,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会保险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社会保险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会保险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会保险部门查询即可)。如果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去社会保险局自己办理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按期足额地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申报缴纳方式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申报缴纳地点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
征地补偿金是用地单位或者企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资金从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不得缓缴、减免。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社会保险征收机构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可能加收滞纳金;在逾期仍不缴纳的情况下,有关行政部门可以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血浆费用不可以报销。血浆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报销的。血浆和白蛋白一般不是属于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需要患者自己支付血浆和输血的费用。如果患者本人或者是患者的直系亲属有一定量的献血经历,那携带献血证明和关系证明等证件可以带血站报销。
合作医疗是不可以报销近视眼手术的。因为以下医疗费用不予报销: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补充医疗保险主要是由单位自行办理的,可以按照单位职工的工资总额的4%为计提,税前列支,有单位的会开设专业户进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的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补充养老保险费用,在国家财务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是可以准予扣除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资金是有企业和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主要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退休人员和职工的医药费用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中,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医保主要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他们在报销比例上也有所不同。1、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需要根据住院费用的高低划分,一千三百元至三万元之间,报销比例为85%。2、三万元至四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0%,四万元至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95%,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之间的报销比例为85%。3、居民医保由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组成,报销比例为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二级医院6000以上报销比例为80%。4、县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四百元,市二级医院起付线为六百元,县三级医院线起付线为六百元。
个人购买社保时:1、个人缴纳社保,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4、个人缴纳社保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