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随时离职。如果是刚入职,时间比较短的,可以当天离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是在试用期的,一般是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正式的员工,需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暑假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在校学生实习期间,或者暑假勤工俭学,不算一般的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在校学生在从事暑假工的时候,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应当签订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校学生从事暑假工的,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出现法定、约定解除条件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即可解除合同。出现解除条件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员工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公司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1、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和合同内容必须具备法定内容,是我国劳动合同法赋予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所以,无论是谁的原因,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得自入职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2、为了避免出现故意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3、对于不愿签订合同的员工终止劳动关系时,必须程序到位,有证可查,那就是两个书面通知,一是书面通知要签订劳动合同;二是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这个通知当然需要劳动者本人签字,否则无法证明时,单位又将处在不利局面,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是双方各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需要合同备案的要签三份。在合同签订后,则会约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行为,若违反规定,轻则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工厂上班合同到期,工厂不续签,已经离职的,可以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未离职,超过一个月未续签的,可以要求工厂补签新的劳动合同并且支付双倍工资。
公司劳动合同不是只有一份,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有一份。双方可保留作为证明,便于确认各自的权利义务,若产生争议,则作为证据使用。若用人单位不提供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则依法予以赔偿。
用人单位即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据此,劳动者自入职起,即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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