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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厂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厂没有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分以下情形处理:自用工之日起未超过一个月,催告工厂补签;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要求工厂补签的同时支付双倍工资,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算,至补签前一日截止;超过一年,要求工厂补签书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其他。

    袁超律师 2023.10.11 307人看过
  • 能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女职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袁超律师 2023.10.11 1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不续签,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签的话,单位应当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袁超律师 2023.10.11 170人看过
  • 前期检查未合格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只有“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未进行职业病检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违背了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第2款的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56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

    袁超律师 2023.10.11 177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只盖公章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只盖公章是有效的。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袁超律师 2023.10.10 14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离职证明吗

    不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本质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发起的。一、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相关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袁超律师 2023.10.10 747人看过
  • 辞职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也是可以辞职的。但是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可以辞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的,只需提前三日。另外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也能辞职。

    袁超律师 2023.10.10 317人看过
  • 试用期合同算劳动合同期限吗

    试用期是要计入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袁超律师 2023.10.10 10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应注意哪些细节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的细节有如下: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安排工作交接;财务部结清工资,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袁超律师 2023.10.09 124人看过
  • 劳动合同书有空白条款有效吗

    空白劳动合同书是无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其他。

    袁超律师 2023.10.09 157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