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做伤残鉴定通常需要先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然后带上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鉴定人身份证件,鉴定人病历材料等到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工伤职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必须要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并交纳鉴定费用。
当事人骨折后,可以做伤残鉴定。如果是因为工伤导致的骨折,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一般劳动者受伤的,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一般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在45日之内出具伤残鉴定的结果,情况特殊的,是可以延长15天的。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鉴定后没有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费用。
劳动者没有出院但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可以做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工伤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组织专家组开始鉴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做工伤鉴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单位承担。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然后向单位追偿。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伤残鉴定流程:工伤职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组织专家组开始鉴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