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三条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交通事故三七责任划分标准为:主要因一方违章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其他各方也存在违章行为,但是对交通事故发生其次要作用的,则承担主要责任一方承担百分之七十的赔偿责任,承担次要责任一方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赔偿责任。
醉驾导致交通事故的交强险是不进行理赔的,仅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因为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交强险不予理赔,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当然赔偿,因为法律规定只有存在以下情况的,交强险才可以不赔偿,但是也需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的证据如下:1、就医治疗的票据、病历本、检查报告、诊断书等;2、误工时间证明、收入状况证明;3、交通费、住宿费票据;4、住院伙食补助费证明;5、伤残鉴定报告。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如果不属于理赔范围,交强险对相关费用先行垫付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辆被追尾,能主张赔偿。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有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
挂车未投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受害方一般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费用发票,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3、司法鉴定报告;4、病历本、就诊记录等材料;5、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明;6、证明主张的其他事实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民事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丧葬金、死亡赔偿金等赔偿项目,各项目的赔偿计算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事方面体现为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