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分为以下几类:1、受害人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2、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年1.2万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3600元或4800元定额扣除。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如果生下小孩,还可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双方自愿才怀孕的,不能追究对方的强奸;如果对方是有妻之人,那么可以追究对方的重婚罪。
根据收养法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协议离婚后抚养费过高的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以与对方协商适当降低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降低抚养费。抚养费的约定过高,明显超过子女的实际需要、超过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经济条件的,可以适当降低。
离婚后一方死亡的,如果对方是正常死亡的,则抚养费由活着的一方自己承担;如果对方非正常死亡的,则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他人死亡的,侵权人要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有探望权的一方如果行使探望权受阻,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一方行使探望权,并对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
离婚判决没有涉及探望权的,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协商如何行使探视权,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就探视权的行使另行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于这种诉讼应予受理。
患有产后抑郁一般不影响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但如果抑郁症状比较严重,孩子跟随其生活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的,则会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产生影响,这种情况法院可能会不支持患有产后抑郁的一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请求。
对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可以反悔,如果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反悔的,可以自行协商后变更离婚协议,或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判决抚养费支付金额;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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