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赡养老人的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所谓赡养,主要是指成年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与父母对子女无条件承担抚养义务不同,成年子女承担以经济支持为主要内容的赡养义务是有条件的。
丧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定的抚养义务是子女对父母的抚养义务。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只是有协助配偶赡养的义务。但法律同时规定,如果儿媳履行了对公婆的赡养,那就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阶段,儿媳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而不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所以对于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和习俗来进行约束。
生活不困难也能索要赡养费。赡养费一般是指具有负担能力的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精神上的必要呵护等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规定,只有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但是这里的子女不包括因姻亲成为的子女即不包括女婿、儿媳,所以儿媳妇没有法律上强制性赡养公婆的义务。
往年的赡养费可以追诉。赡养费是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法律规定,赡养、抚养义务人,应依法承担赡养或抚养责任,若被赡养人或抚养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赡养或抚养义务人应承担的赡养或抚养责任。
不是子女不赡养父母就不可以继承遗产。当事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并不会因此剥夺当事人的法定继承权。若不存在遗嘱排除其继承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但存在多个继承人的,当事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形成照顾、抚养、教育等继子女应赡养继父母,如果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可以不赡养。根据法律规定,他们之间只是一种因为生父(母)与继母(父)的结婚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姻亲关系。
国家低保政策是针对没有子女赡养,或是子女生活也过不好无法赡养老人的农民。如果当事人是以上情况,可以去申请低保。但如果有子女,但自己的子女明明过得很好,但不对老人实行赡养义务的人,国家是不提供低保费用,老人可以去当地法院申请子女的赡养义务。
个税共同赡养人不是必须填写的事项。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