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儿媳是没有抚养公婆的义务的。儿媳没有义务赡养公婆。但法律同时规定,如果儿媳履行了对公婆的赡养,那就有权利继承公婆的财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阶段,儿媳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而不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所以对于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和习俗来进行约束。
在我国法律中,没有公婆对儿媳的抚养义务,也无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并且在非特定条件下儿媳对公婆遗产也无继承权。虽说儿媳对公婆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公婆的法定赡养人应当是其子女,子女的配偶只是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如双方婚姻关系解除或有赡养义务的一方死亡,那么协助赡养的义务也就自动解除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成为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没有。丧偶儿媳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赡养义务是指成年子女须对父母履行的法定义务。因此,在法律上,不管儿媳是否丧偶,儿媳都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若赡养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关系,或者赡养人死亡,那么,配偶一方协助赡养的义务就自动解除了。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在法律上并没有赡养义务,只有子女才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在婚姻存续阶段,儿媳也只有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的责任,而不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所以对于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依靠道德和习俗来进行约束。
儿媳、女婿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
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