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士父母死后如果其有配偶或者子女,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则由其配偶或者子女,以及孙子女、外孙子女来照顾、扶养或者赡养他。如果既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的,则由其其他近亲属,如有负担能的兄、姐担任其监护人,照顾以及扶养他;如果也没有其他近亲属的,则由经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其监护人。
个税中赡养老人支出的个税的算法: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可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在个税中定额扣除;而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可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父母是亿万富翁能要赡养费。赡养费是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媳妇不照顾婆婆是不犯法的。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必须要赡养公婆,要求履行赡养义务之间的身份关系是,子女与父母之间。但是我国法律鼓励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赡养公婆或者岳父母,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孙子不赡养老人,是不犯法的。如果孙子的父母健在,并且有能力能够赡养自己父母的,孙子就没有强制要求向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之间履行赡养义务。具有赡养义务之间的当事人,通常情况下是子女向父母履行赡养义务。
不犯法。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法定义务,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但作为媳妇,有协助其配偶赡养父母的协助义务。另外丧偶的媳妇或者是丧偶的女婿对其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岳父岳母的遗产。
有,但都具有前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故,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1、兄、姐有负担能力;2、弟、妹未成年;3、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弟、妹有对兄姐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1、由兄、姐扶养长大;2、弟、妹有负担能力;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有,但都具有前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故,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1、兄、姐有负担能力;2、弟、妹未成年;3、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弟、妹有对兄姐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1、由兄、姐扶养长大;2、弟、妹有负担能力;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有,但都具有前置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故,兄、姐对弟妹有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1、兄、姐有负担能力;2、弟、妹未成年;3、父母死亡或者无力抚养。弟、妹有对兄姐扶养义务的前置条件为:1、由兄、姐扶养长大;2、弟、妹有负担能力;3、兄、姐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
1、女婿不养老丈人不违法。2、女婿是不具有法定的赡养岳父岳母的义务的,但是作为女儿来说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那么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夫妻两个人所获得的婚后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女儿赡养父母的钱当然也要从夫妻共同财产当中去出了,所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虽然女婿不具有赡养的义务,但是他是有辅助赡养义务的。3、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须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