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不存在撤销,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是不一样的。1、无效婚姻包括:(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可撤销婚姻包括:(一)因胁迫结婚的;(二)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
以下这些情况的婚姻关系是可以撤销的: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宣告无效婚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无效不能再审。因为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均不予受理。
离婚后不能起诉婚姻无效,因为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在法律上来说,已经不存在婚姻关系了,所以不能也没必要再申请婚姻无效了。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况,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无效包括以下这些情形:(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后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首先,宣告婚姻无效是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即认定为自始不存在。而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来说,已经不是夫妻了,所以不能再宣告婚姻无效了。
不可以。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上诉,法院均不予受理。
不能撤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如下: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