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申请上诉,法院均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
离婚后不可以宣告婚姻无效。首先,宣告婚姻无效是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被宣告无效的婚姻即认定为自始不存在。而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在法律上来说,已经不是夫妻了,所以不能再宣告婚姻无效了。
不可以上诉。与一般诉讼案件不同的是,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审理与裁判方式只能是判决,而不能适用调解。同时,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实行一审终审,申请人及婚姻当事人不得对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提起上诉。但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无效婚姻宣告属于民事诉讼案件,但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婚姻无效不可上诉。导致婚姻无效的事由是法定的,即由于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婚龄等原因,一经当事人申请,法院认真审查后,作出的判决是终结性的。也就是说,婚姻效力问题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再上诉或申诉,法院均不予受理。
分居并不能导致婚姻无效,所以无论分居几年以上,婚姻都不会无效,除非有法定无效的情形出现。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可以提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符合法定情形的,批准离婚。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是无效的:(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第三者建立夫妻关系的违法行为;(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判决婚姻无效案件不能上诉。婚姻的无效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属无效的,属于终局性判决,当事人无权上诉。也就是说,婚姻的效力问题,人民法院一旦作出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上诉或者申诉,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