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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财产包括的有哪些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值得注意的是,婚前的个人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的,离婚时,不能要求以共同财产或要求另一方以其个人财产进行抵偿。而对于用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从事投资、经营、或者婚前投资婚后获得分红,则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赵彪律师 2023.12.07 1320人看过
  • 婚前债务是是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夫妻一方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赵彪律师 2023.12.07 111人看过
  • 婚姻法离婚彩礼属于婚前财产吗

    彩礼一般是属于婚前财产的,因为男方通常都是在结婚之前给付彩礼的,所以属于结婚之前的财产。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

    顾斌律师 2023.12.06 1446人看过
  •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配偶有责任偿还吗

    婚前个人债务婚后配偶有责任偿还,只要该债务是婚前个人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人名义为婚后家庭需要所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债务人的配偶有证据证明债务人在婚前所负的债务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配偶无责任清偿,该债务仍应由债务人自行用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

    赵彪律师 2023.12.05 116人看过
  • 如何去判断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的判定:1、当事人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是婚前财产。2、当事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孳息是婚前财产。3、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的预售房屋的产权是婚前财产。

    赵彪律师 2023.12.01 106人看过
  • 如何证明婚前父母出资购房

    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证明:1、如果父母出全资购买不动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就可认定是婚前父母出资购房。2、在银行提款时的票据,向开发商买房时也会有相关凭证,两种行为时间间隔短,数目一致,这样就能证明清楚房款的来源。3、一方父母购房后在婚前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的一方算是父母在婚前出资购房。

    赵彪律师 2023.12.01 111人看过
  • 婚前财产死了后另一半能继承么

    婚前财产死了后另一半能继承。婚前财产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被继承。配偶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与其他同顺位的继承人共同分割遗产,一般均等分割。

    赵彪律师 2023.11.20 1284人看过
  • 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名字有用吗

    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在法律上房产证加上另一个人名字视为自愿将婚前财产的一部分赠与对方。在婚后,在房产证加名的行为,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且加名的行为也就是完成了房产的变更登记,此时赠与行为履行完毕也不能再撤销。那么这套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赵彪律师 2023.11.08 871人看过
  • 婚前财产加名字是否会转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加上对方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成为共同财产。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加上配偶名字的,该配偶成为房子的共有人,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办理手续即可。

    赵彪律师 2023.11.07 130人看过
  • 婚前公证财产是指什么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对结婚前的财产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行为。婚前财产公证要准备的材料有: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等。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对公证机构的复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证事项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赵彪律师 2023.11.06 226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