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离婚后婚前债务配偶不需要偿还。2、配偶只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离婚债务的处理: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则由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偿还,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对债务的偿还作出判决。
离婚后如下情况下才能不用承担债务:1、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承担;2、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一方承担全部清偿责任的,另一方不用承担债务。
1、离婚期间可以暂时不还房贷。2、但必须要当事人与贷款机构就还款延期或延长贷款期限等事项达成协商,并按照协商内容履行相关义务,否则会构成违约,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1、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存立的房屋贷款债务,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该债务如何分割或由谁来承担,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承担偿还责任。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离婚不还房贷一般是不可以的。2、房贷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还房贷,可以向银行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的申请。银行批准后,就可以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但如果属于对方个人债务的,就可以不用还。
1、夫妻离婚共同债务仍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可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后,各自占有的比例对共同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双方也可以协商清偿的方式,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清偿。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夫妻离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若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置房产时,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离婚时尚未还清的,该笔贷款应当属于共同债务。2、离婚时双方应当就该笔债务的分担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离婚解决相关争议。如果判决房产归其中一人,另一人享受相应的补偿,那么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