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范围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指的是这些情形可以提出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赵彪律师 2023.11.10 318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指的是这些情形可以提出损害赔偿: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起诉离婚时才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赵彪律师 2023.11.10 246人看过
  • 涉外诉讼离婚是怎样的程序

    涉外诉讼离婚的程序是:1.提交起诉状。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等诉讼请求;2.法院受理案件,当事人预缴诉讼费;3.调解;4.审理;5.裁判;6.执行。

    赵彪律师 2023.11.10 253人看过
  • 离婚诉讼案件需要哪些程序

    离婚诉讼案件需要的程序:(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赵彪律师 2023.11.10 217人看过
  • 离婚诉讼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案件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赵彪律师 2023.11.10 205人看过
  • 离婚案件开庭是谁来管辖

    离婚诉讼案件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赵彪律师 2023.11.10 291人看过
  • 离婚后再犯罪对孩子有影响吗

    离婚后父亲犯罪会影响子女的。但只是限制子女包括公务员有一定的限制,且父亲被限制高消费的,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即在我国刑事法律规定罪责自负,也就是说谁实施犯罪就由谁来承担法律后果,除前述情况外,不能牵涉其他家庭人员。

    赵彪律师 2023.11.10 1297人看过
  • 离婚户口本上未婚可以改吗

    离婚后不可以把户口本改成未婚,只有未结婚的,才是未婚状态,离婚后户口本上显示的婚姻状态是离异。婚姻状况指的是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

    赵彪律师 2023.11.10 452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范围有哪些

    1、精神痛苦的赔偿,它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克服其内环境即心理、生理以及精神利益损害所带来的消极影响,恢复身心健康。2、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主要指由精神利益受损所引起的直接财产损失。

    赵彪律师 2023.11.10 240人看过
  • 离婚案件法庭开庭程序有哪些

    离婚诉讼开庭程序如下:1、审理前的准备。包括送达起诉状和提出答辩状。2、开庭审理: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调解;评议;宣判。3、执行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赵彪律师 2023.11.10 305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