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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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孩子继承父母的财产吗

    离婚孩子是可以继承父母财产的,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继承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赵彪律师 2024.04.02 272人看过
  • 二婚的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不属于。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赵彪律师 2024.04.02 279人看过
  • 胎儿继承份额的保留应如何处理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赵彪律师 2024.04.02 218人看过
  • 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房子归谁

    1、夫妻一方去世后,在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房产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是由配偶进行继承,另一半则由法定继承人来进行继承。2、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赵彪律师 2024.04.02 345人看过
  • 公证遗嘱效力是不是还优先

    《民法典》对于遗嘱效力的认定出现了一些变化,删除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赵彪律师 2024.04.02 196人看过
  • 子女如何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继承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赵彪律师 2024.04.02 179人看过
  • 公产房拆迁补偿属于遗产吗

    属于。1、公房的拆迁款属于遗产范围内。2、但需要满足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必须是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3、遗产必须符合的条件: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必须是合法财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成为遗产。

    赵彪律师 2024.04.02 226人看过
  • 父母的遗产女儿是不是有继承权

    父母的遗产女儿是有继承权的,并且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果女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赵彪律师 2024.04.02 213人看过
  • 离婚后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离婚孩子是可以继承父母财产的,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继承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赵彪律师 2024.04.02 201人看过
  • 遗产继承要去哪里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应当到当地的公证机关办理,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管辖,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管辖。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不动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赵彪律师 2024.04.02 36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