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继承的财产不一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1、继承父母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父母已经在遗嘱中确定了遗产只归夫妻中的一方的,那么该遗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在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1、房产继承没有时效,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但关于房产继承的纠纷处理是有时效的。2、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能。1、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民法典》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2、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
生父或生母再婚时孩子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或虽未成年,但未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此时双方不产生父母孩子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继孩子没有继承权。继孩子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受抚养,双方产生父母孩子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在没有遗嘱排除继孩子的继承权的情况下,继孩子和其他孩子一样享有继承权。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继承人继承遗产首先被继承人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确定自己属于哪一继承顺序。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属于。孩子名下的钱属于孩子个人,不属于父母。婚后属于以下性质的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1、父母拆房女儿有份吗,这一个问题应当由父母自主决定。2、父母依法享有的财产权、物权受法律保护,父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不受干涉。3、但是父母的财产无遗赠、无遗嘱的,子女可以依法顺位继承。
1、继承案件有诉讼时效。继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继承等民事纠纷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3、且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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