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涉及诈骗罪的贷款合同,一般认定为是无效的。因为其一开始就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仅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而且还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和国家利益,在法律规定中,是合同的无效情形。
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合同的程序与通过传统方式来签订合同的程序一致,需要双方分别进行要约和承诺:即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载有明确、具体权利义务内容的电子邮件,此行为可视为要约;另一方对该权利义务表示接受的回复邮件视为承诺,在双方没有就合同成立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确认邮件到达要约方的邮件系统时合同成立。此外,合同的生效还需要符合以下要件:一是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订立该合同系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三是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司法实践中,以电子邮件方式签订的合同符合上述法定要件的,法院一般会认定其合法有效。
两者的概念不同。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
只要不违反下列情况的,合同都有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被欺骗签下的合同无效。受害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3、合法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关系: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不发生效力,在法律后果上具有同一性。但二者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区别:1、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法律将是否主张合同撤销的权利留给当事人,无效合同主要是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确认不能由当事人选择;2、可撤销合同未被撤销前仍是有效的,无效合同则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3、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法定的期限便丧失撤销权利,但无效合同因其自始当然无效,不存在期限问题。
无效合同已被履行该采取下列办法解决:对主体不适格等无效合同可以按有效处理;对于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或者绝大部分已经履行完毕,标的物又符合行业标准或约定标准可供利用的,该合同无效后处理就不应再适用返还原则,而应当折价返还。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营范围内签订的合同,才受法律保护。二、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为一切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或逃避法律的行为,或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行为,都将导致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禁止性规定。同时,合同的内容和目的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四、形式合法。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