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有效。合同解除后仲裁协议效力是不会改变的,因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解决合同纠纷的独立条款,不会随合同解除而失效。解除合同关系后仍留有纠纷的,可依据该条款约定申请仲裁。
逾期交房的,买方可以解除合同。法律规定,卖方逾期交房的,买方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如果超过合理期限卖方仍然不交房的,买方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这个合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
合同已经过期就不需要解除了,对于附期限的合同,到期后合同即终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即终止,当事人就不需要再履行合同的内容了,不需要再另行解除合同。
可以明确约定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是:1、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合同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进行了规定,具体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租赁合同解除次承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拖欠房租在合理期限内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所谓合理期限,是出租人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一般是由出租人自行决定的期限,催告后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对方违约如果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且解除合同后可以要求违约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