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不是必须要按指印,也可以签字或者盖章,法律效力一致,同样能让书面形式合同成立。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必须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除外);物业服务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含: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区别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其他。
1、公租房租房是公租房管理中心和个人自愿签订,一方的合同文本丢失的话,另一方是有义务出示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的。2、按照一般规律来讲,房房屋租赁合同一般是备案,合同文本的丢失并不意味着双方权利义务管理关系的灭失,所以,即使合同文本丢失的情况,双方的租赁关系仍然是有效的,补办只要到公租房保障管理部门补办一个就行了。3、法律依据:(1)《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批准后实施。市县财政部门要商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指导同级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需求,并根据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情况,做好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1、工程分包是指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将承包的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通过发包的形式,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单位完成的活动,属于特殊的民事行为,不属于合同转让。2、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3、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合同妻子代签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妻子代替丈夫签订合同时应当具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一般不能生效,经事后追认的除外。
1、口头约定,也可以算合同。如果作出口头约定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的,该约定属于有效的合同。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都是有效的合同形式。2、口头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快捷,缺点在于发生纠纷时取证困难。所以,对于可以即时清结、关系比较简单的合同,适于采用这种形式。对于不能即时清结的合同以及较为复杂重要的合同则不宜采用这种合同形式。
合同代签有一般有法律效力,但有例外情况。当事人授权第三人代签的、或当事人虽不知情但事后仍对该合同进行追认的,代签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三人未经当事人的授权用其名义代签合同,合同对当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其名义的第三人承担。
1、合伙企业是能订立合同的。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合伙企业就属于非法人组织的一种,所以是能订立合同的。2、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1、口头劳动合同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
(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