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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线上签合同用什么软件

    常见的电子合同签署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法大大、e签宝、上上签等。这些平台通常支持在线起草、编辑、签署、存储和管理合同,同时也提供身份验证、电子签名、时间戳等功能,以确保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选择电子合同签署平台时,务必确保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安全性,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此外,在签署合同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您充分理解并同意合同内容。

    张福昊律师 2024.05.28 140人看过
  • 签协议要写身份证号码吗怎么写

    写上身份证号码是为了明确区分合同主体,因为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也可以不写为了在发生合同争议的时候方便起诉。因为起诉的时候,需要提供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律师也可以去公安部门查档,取得身份证明文件才能立案。

    张福昊律师 2024.05.28 156人看过
  • 合同违约金30%合法吗

    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是否合法,取决于其是否“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因此,合同违约金是否为30%合法,取决于该比例是否被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被认定为过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减少。

    陈婧婧律师 2024.05.27 382人看过
  • 工业土地转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工业用地转让的条件如下:1、已经完成建设并且享有征服用地等优惠政策的特殊工业用地缴纳了差额出让金,可以办理转让手续;2、工业用地权属没有争议;3、工业用地低于两年还没有开始建设,可以转让,并需办理过户手续等。

    陈婧婧律师 2024.05.27 109人看过
  • 如何界定承揽关系

    1、承揽关系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承揽关系的主要特征如下:第一,承揽关系是完成工作的法律关系,合同设立的目的是完成一定的工作,工作完成的标志是工作成果的产生。第二,承揽关系的标的是一定的工作成果,但这个工作成果在合同订立时却是不存在的,而是要通过承揽人的承揽行为来完成。第三,承揽人必须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劳力为定作方完成工作,并承担工作不能完成的风险责任。

    陈婧婧律师 2024.05.22 753人看过
  • 律师起草一份协议怎么收费

    各个地方的收费不一。一般来说:1、简单的合同:300-500元。2、复杂的合同:500-1000元。3、专业性合同:5000-10000元。4、重要专业的合同起草具体收费可以与律师协商。律师起草合同的作用如下:1、确保合同的效力。2、更有效的平衡各方的权利义务。3、控制合同风险。

    陈婧婧律师 2024.05.20 293人看过
  • 合同订立过程属于要约的是什么

    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属于要约的行为包括:向别人传达想要购买的意图、基于签订合同意图的心理向对方做出的讨价还价行为等。法律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陈婧婧律师 2024.05.20 120人看过
  • 合同签订地方有什么规定

    合同签订地点的规定主要涉及到合同的法律适用和管辖问题。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作为解决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管辖法院或者选择不明确,那么合同签订地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合同签订地还可能影响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和法律适用条款。

    陈婧婧律师 2024.05.20 71人看过
  • 土地转让费用大概多少

    土地收益金,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陈婧婧律师 2024.05.17 110人看过
  •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能否并用

    违约金和赔偿金不能并用。因为他们之间所应对的范围是有所不同的,对于赔偿的计算也是有所不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陈婧婧律师 2024.05.15 10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