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1、定金又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此功能。2、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的作用。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民法典》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事由。
订金可退,定金难返。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适用定金罚则的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事由。
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