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8条的规定: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 劳动报酬;(二) 工作时间;(三) 休息休假;(四) 劳动安全与卫生;(五) 补充保险和福利等。
集体合同也称为劳动协约、团体协约、集体协约或联合工作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的以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一般适用于企业行政(或企业主)和全体工人、职员。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一)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二)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等。
劳动关系双方对月工资有约定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来确定。双方对月工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18条规定来确定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并以确定的工资数额作为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
职工医疗期计算:医疗期三个月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计算;九个月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鉴于双倍工资的性质,是比照工资标准计算的赔偿金,决定了在用人单位已经支付日常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向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的差额,即双倍之后扣除已支付部分。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应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