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隐名股东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可以行使股东权利。只要隐名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且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应负的法律责任有:1、对公司其他股东的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将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在此情况下,已经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有:1、表决权的亲自行使。表决权可由股东亲自行使。2、表决权的代理行使。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3、表决权的书面行使。
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后,股东对原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主体将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
企业回购股份的情形有:1、用现金或公积金、发售债券募得的款项来回购;2、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3、回购数量不能超过总股份数的5%;4、在一年之内奖励给职工;等等。
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有: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等等。
股东代表诉讼一般以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但是股东代表诉讼程序的前置条件主要是公司受到了损害,也有的是股东受到了损害,所以股东代表诉讼并不一定就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代表法人的权利有:1、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2、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等等。
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如下: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2、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效。出质人与质权人依法订立出质协议,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设立、股权质押有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