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股票设立质权后,原则上便不能随意转让,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而言,股票设立质权后,原则上便不能随意转让,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股东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资料,同时还可以查阅会计账簿,但是不能复制。
股东知情权享有者以法律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上,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但不记载在股东名册上,所以不享有股东知情权。名义股东未出资但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从而享有股东知情权。
股东“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时,公司可以将其除名。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可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异议股东可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行使股权收购请求权,如不能与公司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异议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股东应当履行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变更持股份额,甚至取消其股东身份。2、公司的其他股东代替其补足出资,且补足后有权利向未出资股东进行追偿。3、将其名下股权转让给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