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1、发起人数的要求,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2.发起人资格;3.发起人义务;4.发起人任务;5.发起人人数的特别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一 、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三、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经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优点:(1)股份转让自由,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完全规避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净资产出资问题,节省了相关成本。缺点:(1)机构设置复杂;(2)如公司经营不顺或团队出现不稳定,可能导致第三方的进入。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的文件包括:1.公司设立申请书;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发起人协议书;4.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5.公司章程草案;6.资产评估报告;7.国有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等。
一、前期准备:(一)思想准备,企业内部决策。(二)组织准备,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三)拟订股改方案或公司组建方案。二、准备设立公司的有关文件;三、申请公司设立。
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股东权确权纠纷诉讼当事人的确定:股东与公司发生股权争议,以股东及公司为诉讼主体,即要求确认其股东资格的股东为原告,公司为被告。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以外的第三人之间就股东资格发生争议的,应列争议双方为诉讼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