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律责任:《票据法》第14条、第103条、第107条及刑法有关条文,规定了票据变造的法律效果,依这些法律规定,票据变造发生如下结果:变造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汇票关系因汇票的出票、背书转让、保证、承兑等票据行为发生的汇票权利义务关系。(二)本票关系因为本票的出票、背书转让、保证等票据行为发生的本票权利义务关系(三)支票关系因为支票的出票、背书转让等票据行为发生的票据关系。
票据行为效力的有效条件:1、行为人必须具有从事票据行为的能力。在票据行为中,在票据上签章的自然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否则该签章不具有任何效力,签章者并不因此成为票据上的债务人,其他票据当事人也不得据此签章向无行为能力人。
票据纠纷怎么处理: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其玩忽职守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根据我国票据法第105条规定,由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因其玩忽职守行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金融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票据抗辩权行使条件:1、票据欠缺法定必要记载事项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2、人民法院作出的除权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3、票据债权已消灭。票据债权因付款、提存而消灭的,票据债务入可以以此为由进行抗辩。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票据可以更改的条件:(1)更改人必须是有权更改人。票据法第九条规定只有原记载人才有权更改票据,非原记载人变更票据则构成票据的伪造。(2)更改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自然人犯票据诈骗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票据欺诈行为包括以下几种行为:(1)伪造、变造票据;(2)故意使用伪造、变造的票据;(3)签发空头支票或者故意签发与其预留的本名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
票据承兑规则:对票据承兑人的要求作为票据承兑人在接受承兑后,必须遵循汇票上的付款要求,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能改变承兑日期,因为汇票上所记载的事项,都是由商品交易双方协商达成,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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