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很多,包括:(1)股份公司住所和名称;(2)公司设立方式;(3)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4)公司利润分配方式;(5)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解散清算办法等。设立股份公司之前,各发起人必须拟定一份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2、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3、对股东相互之间的效力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
国有企业是指国家对其资本拥有所有权或者控制权,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商业类和公益类的特点,其商业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由中央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地方企业(由地方政府监督管理的国有企业)。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其债务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转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两者不可直接转换。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投资主体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成立的条件不同,法律形式不同等。独资企业是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不可转为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两者不可直接转换。
1、不能。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有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是非法人私营企业,所以不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合资公司法人代表可以由总经理担任,想要推举总经理为法人代表的话,条件是非常的苛刻的,可以说如果董事会有一个人不认同总经理担任法人代表的话,那么总经理就不能成为法人代表。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票应当满足的条件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等。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材料。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财产享有所有权。独资企业成立时的出资和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财产都归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所有。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的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