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解散公司。法律没有规定公司五年不盈利就可以解散公司。公司五年不盈利,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条件有: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2)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该问题;(3)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申请。在符合上述条件后,公司股东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解散。
员工一般是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的,除非员工是债权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职工是没有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具有申请企业破产的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破产企业)。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二、公司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三、请求的主体须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组是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的,它的职责是清理公司资产,而不是解散公司。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等。
股东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的前提条件是,一名股东独自或者若干股东累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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