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双法学硕士;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2008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代理了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民事案件,并受邀在电台、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体针对法律热点问题发表点评。工作特点:表达能力强,思路清晰,经验丰富,能从客户角度出发提供可靠的法律服务与解决方案,深受客户信任。擅长领域:离婚纠纷、继承遗嘱纠纷、房屋拆迁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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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销时,名下有房产的,应当由清算组进行清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的。公司被吊销的,应当解散公司,然后自公司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公司清算组成员包括股东或者董事。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等。
公司清算组成员包括股东或者董事。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等。
公司要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流程和准备的材料如下:清算备案:公司应开股东会成立清算组,将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清楚,将清算报告和注销申请书,连同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股东协议等材料,一起提交工商部门,进行清算备案。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1、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注销登记申请书;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4、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法人解散的情形包括以下这些:(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其他情形。
公司解散的,公司剩余财产分配包括两种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清算组的人员可以自行组成,属于有限公司的,可以由股东成立,属于股份公司的,可以由董事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期间,公司仍然具有法人的资格,但是不能进行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1、可以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股东必须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2、其次,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为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是公司。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公司出现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时,可以提议公司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