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后一直没经营过要去注销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公司注销法人一般不需要承担的责任,但是公司未依法进行清算就注销的,债权人可以向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主张债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清算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公司依股东申请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2.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3.公司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5.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公司依法解散。
请求解散公司的条件如下: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二、请求解散的人是公司股东,且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时公司会被强制解散:1.主管机关决定。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2.责令关闭。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主管机关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3.被吊销营业执照。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但该诉讼只能由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隐名股东确认后可以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股东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救济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公司法》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路光亮律师
22848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19303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0439人看过
金亮律师
5157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3264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