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股东决议解散公司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等。
法定代表人不可以解散公司,只有符合下列情形的公司才能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法定代表人无权解散公司,公司只有在下列情形下才能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60天。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而解散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以及申请法院解散公司等。
一是自行解散。股东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二是向法院提起解散诉讼。解散公司诉讼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公司破产清算流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债权人申报债权。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程序如下: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等。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可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