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以投资(出资额或者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通过公司这个中间物对外承担责任。股东有限责任并非公司制度产生以来就存在的一个原则,而是公司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有限责任是指股东以投资(出资额或者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通过公司这个中间物对外承担责任。股东有限责任并非公司制度产生以来就存在的一个原则,而是公司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企业欠款,一般不能追诉股东,要求股东偿还债务,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要求未届出资期限的未足额出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原则上法院是不支持的,只有两个例外:(1)公司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了,确无财产可供执行,(2)债务产生后,股东恶意延迟出资期限。
企业失信一般情形下不会连带股东,目前企业股东履行的是股东有限责任原则,股东是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以及信用承担责任的,除去股东滥用权力挪动公司资产等特殊情况外。企业失信主要是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影响,对于股东来说是没有影响的。
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自己承担,股东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是公司借款,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或者公司事务的,股东的签字行为是职务行为,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股东个人不承担还款责任,没有什么后果。但如果股东打欠条是由于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无关,股东需要履行出资的责任后,以期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个人债务不能查封公司财产。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不能用来清偿个人的债务,因此不能查封公司财产。但是,股东享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可以作为其财产进行评估、拍卖,就所得价款清偿股东债务。
看股东有没有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如果其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滥用者主观上为故意,且具有通过滥用行为逃避债务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的恶意;滥用行为与公司债权人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撤股应当偿还债务。法律规定,股东不得随意撤资,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债权人除向公司主张清偿外,同时可以向股东主张清偿,股东通过正常渠道转出或通过减资的方式实现撤股目的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签字的欠条有效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钱是公司借的,股东在借条上签字的,由公司对债务承担责任,但需要股东提供证据证明钱是公司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