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债权转为股权,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一)已被设立质权;(二)股权所在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所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非货币财产类型:1、实物。即动产、不动产。2、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以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等。3、国有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探矿权、采矿权等。4、股权。5、可转让的债权。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根据公司章程确定,我国《公司法》规定,现在注册资本制度为认缴制度,认缴制的意思是只需股东书面作出注册资本的承诺,无需及时缴纳,只要在公示后,约定期限内缴足即可。由此可知,认缴资本并非无时间限制,而后要看企业的公司章程是如何设置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公司成立时,股东出资的时间公司章程是有规定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清算的流程:(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结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
公司组织机构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即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一、决策机构:1、股东大会2、董事会。二、执行机构。公司执行机构是指由公司高级职员组成的具体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一个执行性机构。三、监督机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发行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二)企业近3年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有关业务发展的基本情况;三)财务报告;四)企业自有资产净值;五)筹集资金的用途;六)效益预测;七)发行对象、时间、期限、方式。
路光亮律师
24041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20952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1197人看过
金亮律师
5799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4048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