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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岗位有没有加班工资

    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提供了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劳动者工资标准的相应比例支付加班工资。这一规定无岗位之分。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1430人看过
  • 双休日出差有加班费吗

    双休日出差是否有加班费应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职工在双休日加班后,用人单位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981人看过
  • 加班不能补休公司怎么处理

    企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1357人看过
  • 计件工资加班费是如何计算的

    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如下: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1437人看过
  • 追索加班费的时效是多少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865人看过
  • 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1008人看过
  • 不定时工作制双方约定就应履行的吗

    不是的,仅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还不够,用人单位必须先行报批或备案才可以。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1136人看过
  • 不定时工作制哪些员工可以实行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等等。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1500人看过
  •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工资?

    劳动者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依据规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1341人看过
  • 如何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方式如下: 如果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倍支付加班工资等等。

    张福昊律师 2024.04.18 1099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