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资外收入是指职工在工资总额以外从本单位内及单位外得到的各种现实和实物,主要包括:(一)保险福利费用;(二)劳动保护费用;(三)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四)实物折款;(五)财产性收入;(六)转移性收入。(七)其他收入。
工资支付,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包括如何计发在制度工作时间内职工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后应获得的报酬,或者在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如何支付等问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
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即便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公司依旧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以下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
基本工资指企业在全面测评职工潜在形态劳动的基础上,结合职工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在劳动前为职工预先确定报酬标准,供劳动后实际支付工资时做依据的包括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定级升级、工资调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规定的综合。
津贴的特点1、津贴是一种补偿性的劳动报酬。2、大多数津贴所体现的主要不是劳动本身,即劳动数量和质量的差别,而是劳动所处的环境和条件的差别。3、津贴具有单一性的特点,往往是一事一贴。4、津贴具有较大的灵活性,随着工作环境、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津贴标准是指某项津贴在单位时间内应支付的金额。它的确定由两种方式,一是按照雇员基本工资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二是按照绝对数额计算。第一种方式比较少见,大多数是按绝对数额计算。
津贴有实物和货币两种具体的支付形式。在一般情况下,与额外劳动补偿有关的津贴支付货币,并构成辅助工资的一个组成部分;与身体健康补偿有关的津贴有的采取实物的形式,有的采取货币的形式,以货币的形式居多。支付周期通常以出勤日累计,按月随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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