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能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能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用人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者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双倍工资。上述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单位应通过集体协商或者其他民主方式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本单位全体员工公布。(二)单位应当与员工约定工资及其支付周期、支付日等内容。(三)实行年薪制或按照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应每月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部分工资。
以下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工资是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的主要组成部分,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1、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2、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因此,用人单位不可以将福利约定在工资中,即使作出了这一约定也是无效的。对于社会保险费来说,用人单位应当以员工的工资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论该事项是否约定在劳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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