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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义务有什么

    董事监事等对企业的法定义务如下:1、勤勉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诚信履行对公司的职责,尽到普通人在类似情况和地位下谨慎的合理注意义务,为实现公司最大利益而努力工作。2、忠实义务。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公司业务时,应毫无保留地为公司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当自身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利益为先。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321人看过
  • 股东代位诉讼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284人看过
  • 哪些人可能涉及挪用资金罪

    以下人员会构成挪用资金罪: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28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其中,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董事会是执行机构,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634人看过
  • 公司的监事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

    公司监事人的权利具体如下: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6、依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人的义务具体如下: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接受质询任务。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501人看过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范围有什么规定

    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公司在确定经营范围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325人看过
  • 企业分支机构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分公司是本公司管辖之下的法人的分支机构,没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其财产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所有;分公司不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其经营所得归属于本公司,当然其在民商事活动中出现了行政违法,行政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307人看过
  • 挂名监事的风险有哪些

    挂名监事有过错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公司违法作为监事有没有股份,也会牵连。这个挂名监事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公司的监事就是监事,依据公司法设定的重要公司自治机关,写入公司章程备案,不会只是挂名没有责任的。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1206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谁召开,怎么召集呢

    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由谁召开: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怎么召集: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514人看过
  •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人代表的职权的规定:一、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二、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三、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张福昊律师 2023.06.15 41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