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在现实中要求清算组必须三个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小组由股东组成。据此,清算组的成员应当是公司的股东,是全体股东还是部分股东,未有明确规定。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人数无上限限制,实际上法律规定中对于清算组人数没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一个人无法协商,两个人意见相左时无法做出决议,所以清算组的人数三人以上为宜。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要采取下列办法处理:小股东可选出代表,就大股东的侵权行为与之协商进行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代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大股东就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公司可以申请破产。2、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注销之前,由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下列情况下股东会决议无效:1、股东会决议剥夺股东获取红利权的无效;2、股东会决议扣减股东股份的无效;3、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1.如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未变,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未变,不需变更。2.如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变更。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4.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可以,但是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是有一定的资本风险的,如果公司的生产和运营已经有困难,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将借款转为投资款可以导致无法收回借款,这是比较常见的,因为贷款与投资款是两种不同的属性,投资不慎就可以导致无法产生收益。
1、股东代表诉讼中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因为公司的利益与其没有关系。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在法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
路光亮律师
24225人看过
刘云海律师
21016人看过
苏明浩律师团队律师
11257人看过
金亮律师
5864人看过
江苏致祥律师事务所
4099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