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建筑工程合同没有约定不能转让工程债权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个人。2、但转让工程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其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1、解除工程合同的,应当由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对非违约方进行赔偿。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损失赔偿额应当是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一般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解除工程合同的,应当由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对非违约方进行赔偿。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损失赔偿额应当是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一般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在建筑工程合同没有约定不能转让工程债权的情况下,一般可以将债权转让给个人。2、但转让工程债权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其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1、什么情况都不能分包后在进行分包,分包只能一次,分包单位不能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2、根据法律规定,建筑工程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将其承包的非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1、解除工程合同的,应当由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对非违约方进行赔偿。2、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损失赔偿额应当是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一般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1、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转让其承包的工程,但征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方式:(一)继续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履行。(二)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可要求其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
1、建筑合同一方当事人不能转让其承包的工程,但征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2、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方式:(一)继续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强制债务人履行。(二)补救措施。是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债权人可要求其采取的补救履行措施。(三)损害赔偿。具体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和适用定金罚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