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如下: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其工程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没签合同工程款拖欠时,当事人可以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以及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要求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或者到欠款人住所地、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发包人迟迟不付工程尾款,承包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催促发包人支付工程尾款。承包人可以多次致函或电话催交工程尾款,要求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并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向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行业组织申请调解。2.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判令发包人支付工程尾款。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承包人可以根据合同中的诉讼管辖或仲裁条款,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尾款、利息、违约金等。承包人应当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拖欠工程款纠纷一般应向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其管辖法院一般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同时双方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法院,在发生拖欠工程款纠纷时根据其约定的法院起诉。
遭遇拖欠工程款可以与对方先行协商,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或者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及时支付。
工程尾款的结算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1.工程合同。工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就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结算工程尾款的基本依据。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可以根据口头约定或者实际履行情况确定结算依据。2.工程签证报告。工程签证报告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程范围、质量、工期或者价款发生变化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的书面报告,经发包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确认后,作为结算工程尾款的依据。3.工程计量确认单。工程计量确认单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或者竣工后,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施工规范对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并由发包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确认后,作为结算工程尾款的依据。
能,但是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工程款的存在和未支付。欠条只是一种证据,不是债权的前提条件。如果承包人能够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发包人的付款记录等证据,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等。行动建议:1.如果发包人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超过诉讼时效期限。2.在起诉前,承包人应当收集和整理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开工通知、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发票、付款记录等,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3.在起诉时,承包人应当明确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计算好应付的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等金额,并根据情况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或者代位权。4.在诉讼中,承包人应当积极参与质证、辩论、鉴定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施工单位提交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给预算专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要签字确认;2、预算办根据合同约定的预付比例审核预付款,签署预付款《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然后交给财务部;3、财务部再次复核后,交给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然后将审核审批通过的《工程款支付申请表》交给出纳安排付款。
工程是属于优先的债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承包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但是发包人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抗辩,如果法院认定抗辩成立,就不会支持承包人的诉讼请求。所以,承包人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起诉,以免丧失自己的权利。行动建议:1.如果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以免错过诉讼时效期限。2.如果发包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承认了债务,例如通过书面、口头、支付部分款项等方式表示愿意履行债务或者请求延期履行债务,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承包人应当收集和保留好发包人承认债务的证据,以便在诉讼中证明自己的主张。3.如果发包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遭受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导致不能行使自己的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就会停止计算,直到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承包人应当注意判断发包人是否存在停止计算诉讼时效的情形,以免错失起诉机会。4.如果发包人拖欠工程款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便存在败诉的风险。但是,如果发包人自愿履行债务或者与承包人协商解决的,承包人仍然可以接受发包人的履行或者协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