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登陆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登陆后右侧有一个登陆窗口,选择居住证/签注申办,然后点下面,立即注册。注册成功后,依然选择,居住证/签注申办,然后再输入帐号和密码登陆。
申请人网上申请,完成填表等相关操作操作,预约受理时间和受理网点。系统后台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系统通知,申请人在预约受理时间到预约网点现场办理。收到通知后,可以到相应网点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受理回执单》,领取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的,可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深圳特区居住证有效期是一年,自居住证签发之日起,满一年后就需要续签,否则就会失效,非深户可以通过到居住证受理点、电脑官网续签(居住证被注销的,可以再次申领居住证。再次申领居住证条件、程序与首次申领居住证一致)。
金融服务,可以绑定银行账户,利用居住证查询账户余额以及省内外银行间汇款、支付业务。公交服务。可以“刷证”乘坐贴有居住证服务标识的公交车辆。电子政务。通过自助申报平台,在申领居住证以及申请居住证项目变更、续期等功能的自我实现等等。
已经过期的居住证,不能续签,只能补办签注手续;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居住证有效期满的,持证人须在期满前三十日至期满后十五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办理延期手续。未按期办理延期手续的,停止计算连续居住期限。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3、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