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采集点申报:携带申报材料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点进行申报。网络自主申报:自行通过微信、PC、APP等。
网上办理流程: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在网页的左上角点“个人居住信息申报”,进入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带红“*”号的为必填项,最后确认并提交个人信息即可。
查找辖区派出所电话(一般室外墙上,或者网上可以查到),咨询所在辖区派出所所需要的材料。如实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居住证明。
申请人到暂住辖区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福建省居住证申领(变更、签注)表》,收集申请人提交材料并审核。审核不合格当面告知不合格原因,下发《受理(缺件)材料一次性告知单》,申请人备齐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
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聘用单位在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
目前采用居住证积分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每个城市的积分条件、具体积分指标、分值等都不同,但办理流程都大致如下:本人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本市《居住证》。
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先到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办证受理点要收1张白底照片及1份照相回执);带齐个人身份证资料和暂住资料,到街(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证。
申请:申领人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近期数码照片图像号,到居住地所在的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受理:受理点应当对申领人是否符合办证条件进行初步核对。审批:公安审核结果即为最终审批结果。
办理流程: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审核:公安内部审核;制证:公安内部制证;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