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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协议不是户主签字,是否有效

    房屋拆迁协议必须户主签字、否则无效。房屋拆迁协议首先是协议的一种,协议也就是合同,合同必须有当事人,当事人一般最少有两个当事人。户主就是当事人之一,户主不签字该协议是无效的。因此必须户主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否则该协议不成立。另外,要使拆迁协议生效,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尹利兵律师 2023.03.20 2092人看过
  • 达成协议后不搬迁会被强拆吗

    达成协议后不搬迁会被强拆。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有权征收个人使用的土地,但需要对个人予以补偿。个人对补偿不满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如果采取拒绝搬迁的,行政机关可能会依法进行强拆。

    尹利兵律师 2023.02.28 406人看过
  • 被胁迫威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

    被胁迫威胁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根据法律规定,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所签的协议。

    尹利兵律师 2023.02.28 324人看过
  • 拆迁安置协议可以析产吗

    可以分家析产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家庭成员共同劳动所得,即,家庭成员都有贡献在其中。如果财产系家庭成员共同受赠或共同继承所得,当然也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一般为共同共有,除非有特别约定。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所创造的,供全体家庭成员生活、生产的财产,该财产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家庭共有财产的发生是以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创造的财产为前提,不是在共同生活期间共同创造的财富,不发生家庭财产关系。2、家庭共有财产来源于全体家庭成员的共同劳动所得和各自劳动所得的财产。3、家庭共有财产为共同共有财产,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共有人不分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

    尹利兵律师 2023.02.23 798人看过
  • 农村拆迁子女有分配权吗

    农村拆迁子女有分配权。农村房屋拆迁是经常发生的,对农村房屋拆迁时,就需要给予经济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一般是给予农村房屋所人。但经济补偿款是可以分配的。农村房屋拆迁的,经济补偿款怎么分配可以由家庭成员之间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规定,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已依法确认的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面积为准。

    尹利兵律师 2023.02.21 593人看过
  • 动迁补偿房屋协议中没有签字可以住进去吗

    如果是同住人话是可以住进去的。应当与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不需要同住人签字。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人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议。拆迁补偿安置的基本原则是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兼顾承租人。一般来说,拆迁人只与房屋所有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应与房屋所有人、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尹利兵律师 2023.02.21 288人看过
  • 拆迁协议签了可以撤销或变更吗,哪些可以

    根据《民法典》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比如市场价值1000万的房子,评估为100万,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撤销权应当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尹利兵律师 2023.02.21 292人看过
  • 拆迁协议弄丢了该怎么办

    拆迁协议丢了怎么办。拆迁协议弄丢了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去补办拆迁协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归档范围。

    尹利兵律师 2023.02.21 432人看过
  • 拆迁办的拆迁协议只有一份吗

    拆迁办的拆迁协议不是只有一份,而是需要两份。拆迁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并且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尹利兵律师 2023.02.21 508人看过
  • 拆迁协议原件丢失能办房产证吗?

    拆迁协议原件丢失,是可以补办房产证的。补办后再去办房产证即可。拆迁补偿协议书一般都有两份,拆迁部门那里有存档,可以复印一份,请拆迁部门加盖其公章同样具有合法效力。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尹利兵律师 2023.02.21 1301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