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有以下这些:1、订立协议的主体;2、被拆除房屋的位置、性质、建筑面积;3、补偿安置方式;4、货币补偿金额;5、搬迁期限;6、违约责任;7、争议的处理;8、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处理。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拆迁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等。
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和地上附着物等,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对老旧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房屋拆迁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具体价格依据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首先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被征收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
不满意拆迁的条件,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以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依法支付替代工厂土地的价差损失、经营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工厂拆迁不开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农村拆迁房屋补偿不合理的,要及时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是直接找到拆迁者进行谈判,而且要求评估房子的公司重新对房屋进行评估,这样一般才能更好的处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