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拆迁协议后能保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之后不可以擅自变更主体,因为拆迁补偿协议书属于合同性质,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能随意单方面变更协议内容。
拆迁协议签订后能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拆迁补偿方案能申请公开。拆迁补偿方案是属于政府要公布的信息之一,如果在征收的过程中没有对征收补偿方案信息进行公示、补偿不透明的,相关人员可以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承租人不能参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主体是房屋所有权人和拆迁人,承租人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所以不可以参与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解除,或者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形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
拆迁协议能办理公证。因为房屋拆迁协议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可以做公证,根据相关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觉得拆迁协议不合理可以不签订。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没有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房产,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继承人协商签订继承协议,等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再办理登记手续。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被继承人死亡后,拆迁安置补偿款由遗嘱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则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拆迁安置补偿款,一般是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