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公司变更是股份公司改组。改组的内容包括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和组织上的分立与合并。公司业务职能的改变具体表现在公司创建的宗旨、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向、产品类别与规格等项目的变化上。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如果在转让前已经表决通过股利分配方案,只是没有落实,由于股利分配方案通过后股东对股利就有独立于股权的债权请求权,出让人即使转让了股权也可以请求该分红。如果股利分配方案是在股权出让后通过的,由于分红收益权依附于股权,则出让人无权请求该分红。
股东可以申请退股的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权冻结并不等于于冻结全部股东权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冻结后,股东禁止行使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提取股息红利等权利。
公司股权既具有财产性又有人身性,作为公司股东的自然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具有人身性的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需要分情况而定。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对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发起人无疑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需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因此《公司法》特别对发起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作出了一定的限制。
股东的出资形式有: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份的发行的原则:一,当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就有关股份发行的信息依法公开披露。二,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支付相同价额。三,发行的同种股份,股东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应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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