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容留他人卖淫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卖淫罪这样判刑:第一,组织卖淫罪的基本刑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如果犯罪情节严重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如果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在前面所讲的量刑基础上,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在前面所讲的量刑基础上,从重处罚。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行为。即年满十六周岁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故意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年满十六周岁的且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就会构成组织卖淫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容留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想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就要符合组织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即年满十六周岁,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故意的情况下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组织卖淫的行为符合组织卖淫罪构成要件的,就可以认定为组织卖淫罪。即年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在组织卖淫共同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人,就属于组织卖淫从犯。辅助作用,是指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起次要作用,是指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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