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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签名可以打印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本人签名可以打印。打印的签字作为一种电子签名的方式,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有关于电子签名有效的各项条件的,则该电子签名就有效,否则打印的签字则无效。

    陈婧婧律师 2024.04.25 952人看过
  • 承揽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承揽合同有效,承揽人要按时完成工作,保证工作适合定作人的要求,对承揽工作保密。而定作人需要验收、接受工作成果,支付酬金等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陈婧婧律师 2024.04.25 237人看过
  •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需要按责任比例

    精神损失费不是按责任分的,精神损失是包含在赔偿总费用中,对总费用在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应当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邓伟娜律师 2024.04.25 365人看过
  • 网站虚假宣传怎么处罚?

    首先,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虚假宣传的认定以及处罚同样适用广告法。其次,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邓伟娜律师 2024.04.25 258人看过
  • 租房合同违约应该如何赔偿守约方?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李荣梅律师 2024.04.25 283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费谁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支付,取决于该事故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那么双方可通过协商预缴鉴定费。鉴定完毕确认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会支付鉴定费。鉴定过后确认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那么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鉴定费。

    王瑞涛律师 2024.04.25 292人看过
  • 法院如何认定罪犯患重大疾病

    法院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的证明文件,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程序来认定罪犯是否患重大疾病。患有属于《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重大疾病是指医治花费巨大且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一般包括: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秦江华律师 2024.04.25 588人看过
  • 补充协议对之前合同是不是有效

    补充协议对之前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补充协议就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实实际操作上,“补充协议”的效力往往高于主合同。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所以,补充合同的效力优于主合同的效力。

    陈婧婧律师 2024.04.25 319人看过
  • 侵占遗失物认定和遗忘物的区别有哪些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是:1、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3、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4、受调整的法律不同。侵占遗失物的,由民法调整;侵占遗忘物的,构成侵占罪,由刑法调整。

    邓伟娜律师 2024.04.25 407人看过
  • 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有什么区别?

    医疗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二者的区别:1、医疗机构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主要职责是治疗疾病;2、医疗卫生机构指除了医疗机构还包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等机构。

    王瑞涛律师 2024.04.25 678人看过